国际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10-16 点击率:796
随着我国企业向世界市场的推进,而国内企业商标国际保护意识薄弱,在开辟国际市场时没有认识到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当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明文规定:“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办理转让的,在缔约方境内受让方应当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缔约方境内有住所或者是缔约方国民。”为此环标网小编整理以下国际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一)国际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按照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经核准后,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若是多个人共同持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其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的书件都寄发给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除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国际商标转让的形式:
国际商标转让的程序大都是大同小异的,国际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转让形式1:合同转让 ;
转让形式2:继受转让 ;
转让形式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
(二)国际商标转让手续
国际商标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国际商标转让的相关介绍,按照转让流程办理完手续就可以拥有国际商标的使用权了。了解更多商标的信息,如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求购等,欢迎联系环标网商标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