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中国最大的商标侵权赔偿案,NB获赔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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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概述
《纽约时报》报道,美国运动鞋品牌New Balance就中国三家鞋子生厂商侵犯其商标及知名倾斜“N”标识,成功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人民币,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一切侵权产品。据环标网了解,这是外资企业在华迄今赔偿金额最大的商标侵权案!
直至2003年,New Balance再度回归中国市场,第一步工作便是在华申请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的商标,并于2006年12月在中国成立新百伦公司。但事情却没那么简单,作为最应该拥有“新百伦”商标创始者第二次遭受中国企业的袭击。原因是广东的一家民营鞋企,以“注册在先”为由提供了在2004年6月申请注册商标“新百伦”的证据,成功的向New Balance索赔9800万元并不能再使用中文商标“新百伦”。
直至如今,在这第三起案件中,涉案的三家国内鞋商分别是郑朝忠、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公司和博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侵权原因是以“New Boom”为品名制造鞋子,并在鞋子设计上带有New Balance知名的倾斜“N”标识,涉嫌侵权商标、榜名牌。而此次引领New Balance在中国商标纠纷案中崛起的原因在于“New Room”商标是其在2016年3月23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其次在于侵犯了带有市场辨识度的倾斜“N”图形商标。因此法院认为这三家国内鞋商在主观上具有搭便车的恶意、造成消费者混淆、抢占New Balance的市场份额并对New Balance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判令需向New Balance作出1000万人民的经济损失赔偿,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和销毁所有侵权产品。
综上,New Balance缘何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如此坎坷呢?原因在于国际商标注册的痛点,外国品牌若是想进军中国市场,必须先注册英文商标,再将中文拼音、中文、logo图形统统都要注册完毕才能确保不遭受抢注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拓展市场之前必须先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的工作,以防遭受竞争对手的狙击!